院属各部门、各系(室)、各班级:为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公司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一、正常申报副教授
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以正常申报副教授: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工作态度认真,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称职,经院(部)总支(党委)鉴定,同意申报副教授。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1990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学历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任讲师5年以上。
(三)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在团队建设规划、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的制定与修订、实验室建设、新上学位授予学科和专业申报、教材建设、教研室工作等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经院(部)对上述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同意申报副教授。
(四)任现职以来至少主讲过两门课程,其中一门为全日制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在岗期间平均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教分(行政人员中正处按1/5计算,副处及以下人员按1/4计算);教学质量评价均在85分以上,或任现职以来获两次教学质量奖或校级教学类竞赛一等奖。
(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首位)不少于3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六)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中,承担了较高水平的科研课题或取得了较高水平的成果,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之一。
1.纵向教学、科研经费工科不低于4万元,文理科不低于1万元;或纵横向教学、科研经费合计(包括自筹经费,不包括配套经费)工科不低于30万元,文理科不低于10万元;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前三位人员或主持省级科研项目。
2.获得教学、科研奖励,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一、二等奖为额定内人员,省部级三等奖为前4位,厅局级(含学校)一等奖为前3位、二等奖为前2位、三等奖为首位。
3.近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并获得校教学质量奖3次或教学优秀奖1次。
4.在核心期刊发表及在其他刊物发表被SCI、EI、ISTP、ISR检索论文(首位)不少于4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首位)不少于2篇,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或主编省及以上级高校统编教材(前两位)。
5.作为首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其他专利4项;或依据《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在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活动中获奖;或指导员工参加教育部举办的音乐大赛获得金奖、银奖或优秀奖(首位);或具有国家级裁判员资格;或全国比赛奖励名次、全省比赛第一名的教练组前三位教师;或获全省比赛第二名的首席教练;或指导学校组织的各类老员工科技创新竞赛,获国家级前两位或获省级二等以上奖励(首位);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机械设计工程师或同等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破格申报副教授
取得博士学位且任讲师职务1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任讲师职务3年以上,年度考核中至少2年为优秀,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执行鲁理工大政发〔2011〕131号文件)外,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可以破格申报副教授。
1.任现职以来获得教学优秀奖2次或教学名师1次。
2.任现职以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首位)6篇以上;或有3篇以上论文被SCI、EI、ISTP、ISR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3篇。
3.任现职以来获得教学、科研奖励,其中国家级为额定内人员,省部级一等奖前5位,省部级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首位;或依据《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以首位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活动中获奖,设等级为银奖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申报晋升讲师的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待教学工作态度认真,学风端正。
2.岗前培训合格,取得《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青年教师授课资格证书》,或取得《高校教团队格证书》。
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
4.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助教2年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任助教4年以上,或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助教6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助教8年以上。
5.学术条件
需满足以条件中的1项:
<!--[if !supportLists]-->(1) <!--[endif]-->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高校统编教材。
<!--[if !supportLists]-->(2) <!--[endif]-->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或校级以上科研立项(校级前2位,省级前3位)。
6.教学条件
讲授一门以上专业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280教分以上,且教学效果在良好以上;
二〇一四年一月四日
一、正常申报副教授
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以正常申报副教授: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工作态度认真,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称职,经院(部)总支(党委)鉴定,同意申报副教授。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1990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学历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任讲师5年以上。
(三)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在团队建设规划、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的制定与修订、实验室建设、新上学位授予学科和专业申报、教材建设、教研室工作等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经院(部)对上述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同意申报副教授。
(四)任现职以来至少主讲过两门课程,其中一门为全日制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在岗期间平均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教分(行政人员中正处按1/5计算,副处及以下人员按1/4计算);教学质量评价均在85分以上,或任现职以来获两次教学质量奖或校级教学类竞赛一等奖。
(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首位)不少于3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六)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中,承担了较高水平的科研课题或取得了较高水平的成果,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之一。
1.纵向教学、科研经费工科不低于4万元,文理科不低于1万元;或纵横向教学、科研经费合计(包括自筹经费,不包括配套经费)工科不低于30万元,文理科不低于10万元;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前三位人员或主持省级科研项目。
2.获得教学、科研奖励,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一、二等奖为额定内人员,省部级三等奖为前4位,厅局级(含学校)一等奖为前3位、二等奖为前2位、三等奖为首位。
3.近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并获得校教学质量奖3次或教学优秀奖1次。
4.在核心期刊发表及在其他刊物发表被SCI、EI、ISTP、ISR检索论文(首位)不少于4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首位)不少于2篇,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或主编省及以上级高校统编教材(前两位)。
5.作为首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其他专利4项;或依据《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在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活动中获奖;或指导员工参加教育部举办的音乐大赛获得金奖、银奖或优秀奖(首位);或具有国家级裁判员资格;或全国比赛奖励名次、全省比赛第一名的教练组前三位教师;或获全省比赛第二名的首席教练;或指导学校组织的各类老员工科技创新竞赛,获国家级前两位或获省级二等以上奖励(首位);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机械设计工程师或同等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破格申报副教授
取得博士学位且任讲师职务1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任讲师职务3年以上,年度考核中至少2年为优秀,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执行鲁理工大政发〔2011〕131号文件)外,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可以破格申报副教授。
1.任现职以来获得教学优秀奖2次或教学名师1次。
2.任现职以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首位)6篇以上;或有3篇以上论文被SCI、EI、ISTP、ISR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3篇。
3.任现职以来获得教学、科研奖励,其中国家级为额定内人员,省部级一等奖前5位,省部级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首位;或依据《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以首位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活动中获奖,设等级为银奖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申报晋升讲师的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待教学工作态度认真,学风端正。
2.岗前培训合格,取得《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青年教师授课资格证书》,或取得《高校教团队格证书》。
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
4.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助教2年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任助教4年以上,或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助教6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助教8年以上。
5.学术条件
需满足以条件中的1项:
<!--[if !supportLists]-->(1) <!--[endif]-->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高校统编教材。
<!--[if !supportLists]-->(2) <!--[endif]-->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或校级以上科研立项(校级前2位,省级前3位)。
6.教学条件
讲授一门以上专业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280教分以上,且教学效果在良好以上;
二〇一四年一月四日